
1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不应设置在振动大、温度高的地方。
2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不宜设置在有灰尘、水雾(如大型冷却塔)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。当距离不远时,不应设置在下风测量污染源的主导风向。
3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不应直接位于卫生间、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的地方下方,也不应与上述地方相邻。
4.当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装变电站位于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时,不应位于底层。当地下只有一层时,应适当抬高变电站地面,并采取其他防水措施。
5.高层建筑的变电所宜设在地下室或一层。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,也可在高层区域的避难层或上层技术层设置变电所。
6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在无特殊防火要求的多层建筑中,装有可燃油电气设备的变电所可设在靠近外墙的一楼,但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疏散出口的上方、下方、相邻或两侧。
7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在多层、高层建筑的底层安装可燃性油类电气设备时,应在底部外墙开口Ⅰ处上方设置宽度不小于1.0m的防火檐口。
8.可燃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室耐火等级为一级。
电力变压器室、高压配电设备室、高压电容器室、含不燃(或耐火)介质的地下电缆敷设储存层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。
9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低压配电设备、低压电容器室等非燃料设备用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。
10.电气自动化系统安装高压配电室、电容器室应设置不可开启的自然采光窗,窗下边缘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小于。